。”说完之后,又自言自语:“不行,明天我得跟你姨出去买件像样点儿的衣服,这第一次见面,怎么着也不能显得太寒酸。”
    看着母亲激动地忙碌着,林琳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儿,忍不住鼻尖泛酸,借翻东西扭头避开母亲的视线范围,轻声道:“去吧,多拿些钱,顺便给大姨也买一件,虽说是亲戚,也不好白吃白住。”
    到了约定的日子,一早吴未就开车来到楼下等候,林琳扶着母亲下楼,一路上林母不停地问女儿:“我这件衣服是不是小了点儿?现在比前两年胖了不少,衣服都要买大一号的了。”
    还没等林琳回答,又问:“你帮我看看头发是不是乱了?要不要再梳梳?”
    林琳已经被问得有气无力,提起精神答道:“没有,衣服正合适,头发染得又黑又亮,现在看起来跟我像姐妹!”说完之后当即被母亲拍打了一下:“臭丫头,跟谁学的这么贫嘴。”脸上却乐出了花儿。
    地点定在吴家下属酒店的豪华包间里,吴未率先进门通报,等到林琳扶着母亲进去,发现里面一对中年男女早已经站起来迎接,男的器宇轩昂,面目和吴未隐约相似,女的身材苗条皮肤细腻,面像很年轻,只有笑起来时眉梢眼角的绉纹,才透露一点她年龄的信息。
    林琳知道这必是吴未父母无疑,当下先端端正正地打了个招呼,两人面目和蔼地招呼她们落座,吴母拿出封好的红包递给林琳:“初次见面,咱们还是遵从一下俗套吧。”
    林琳不着痕迹地看向吴未,发现他正咧着嘴笑得开心,仿佛红包是给他的一样,于是道了谢之后也就收下了。
    接下来让林琳吃惊的事情发生了,母亲不知从哪里居然也变出了一个红包来,乐呵呵地递给吴未,吴未嘴里说着:“不用了吧,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见面。”手里却老实不客气地收下了,并且赶紧塞进胸口口袋,生怕别人抢走一样。
    大家虽同在一个城市,但生活圈子不同,因此互相问候了基本情况之后,话题慢慢地就开始往吴未和林琳小时候的事情上转移。
    吴母笑道:“琳琳一看就是不用家长操心的孩子,又乖又懂事,学习还那么好。吴未可差远了,我和他爸爸工作忙,没空管他,他就跟一帮小子混得不着家,经常保姆做好了饭却到处找不着人,好容易找着了,发现他正在外头跟人家抢玉米面贴饼子,把人家孩子气得哇哇乱叫,害得他奶奶端了饺子,拿了奶糖去人家家里陪礼道歉,家里什么吃的没有呀,非要出去跟人抢,你说这孩子怪不怪?”
    想不到吴未还有这等光辉事迹,在座的几人都乐了,吴未看自己八百年前的笑料都被翻出来,也不害臊,反而振振有辞道:“这说明我有远见,饺子奶糖吃多了,会血压高血糖高,玉米面却是粗粮,健康食品,我赚到了。”又是一片笑声,气氛活跃了很多。
    林母自落座后双手就放在面前桌上,显得颇为紧张,直到这时才开口道:“他那是精米白面吃多了,林琳小时候要是赶上一顿饺子呀,高兴地就像过年一样,也是我和她爸爸没本事,才让孩子受苦,不过她自小就懂事,有了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先拿给我们,也从来不跟别的孩子争。”
    林琳被说的有些害羞,偷偷扯母亲衣角,低声埋怨:“哪有自己夸自己的呀。”
    吴父接口道:“你母亲说的是事实,这不算夸,自古蓬门多孝子,从来纨裤少伟男,现在的林琳可不是那些精米白面养大的孩子所能比的了。听说晶晶也多亏琳琳辅导才提高了成绩,真是不错。”
    吴母也笑:“是呀,本来大家都觉得她考不上大学,打算高中一毕业就送出国,谁想居然还上了重点,弟妹高兴得不得了,还感谢吴未保荐,现在想想,他哪里是为晶晶,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嘛。”
    林琳发现话题总是围绕着自己,越来越不自在,可又不敢随便开口,正犹豫着,吴未发了话:“妈,您回去想怎么挤兑我都行,现在可别把人家姑娘吓着了,要是吓跑了你得负责。”
    听了儿子得话,吴母哭笑不得:“我算是明白了,养儿子是最不划算了,算了,我也别说了,省得落你埋怨。”
    嘴里虽然抱怨,吴母在临别的时候却拉住林琳,递给她一个绒面盒子:“看你这孩子,只顾学习了吧,连件首饰都不带。这个坠子是吴家的旧物,几次抄家清算都留了下来,应该还不算俗,你就随身带着,漂洋过海的保个平安。”
    林琳接过来一看,细细的链子上,是个一元硬币般大小的吊坠,吊坠通体碧绿,隐见湖水般的光泽流动,她大学时曾给国际珠宝展览会做过翻译,学过一些翡翠玉石的鉴赏知识,光从外形上来看就知道这个吊坠必定很昂贵,下意识地就要推辞。
    吴未在一旁看她们交接礼物,看得颇为不奈,伸手接过坠子帮林琳戴上,然后嚷嚷道:“好了,老妈,我的呢?我也要远行,你不也得给个护身符啥的?”
    他不说这话还好,话音刚落,只见吴母的眼泪也扑扑簌簌落下,把众人都吓上一跳,赶紧过来询问情况。吴母接过林琳递过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想要开口,却泣不成声。
    吴未揽住她肩膀轻拍,柔声安慰:“好了,好了,我不要了还不行吗?我知道您那点私房钱攒的不容易,下次打麻将故意输给您好不好?”
    吴母险些因他的话岔了气,当下暂缓哭泣,照他胸口猛捶一拳:“你个没良心的兔崽子!”
    捶过之后还是伤心:“你说你去哪里不好?干吗非要去x省?那里天天都有枪杀案袭警案报道,我现在就给老二打电话,让他收回命令!只要不去那里,你就是明天办婚礼我都给你准备齐全。”
    吴母说完就要掏手机,被吴未用手拦住:“妈,我已经做出决定了,再说就算是叔叔,也不能朝令夕改,您这么做不是让他为难吗?您放心,我很惜命的,就算您不相信我为了您和爸爸会保重自己,难道您觉得我会舍得丢下林琳?”
    二十九《应有香如故》菊子 ˇ二十九ˇ
    初到香港,除了上学外从未出过远门的林琳颇不适应。气候、食物都还好说,即便是不会讲粤语,至少还有英语可以用来交流,而且随着和内地往来的增多,香港会讲普通话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都不是难题,格格不入的只是生活方式。
    林琳发现本地的年轻人,不管有多高的学历,业务能力多强,在思想上都没有同条件的内地人成熟。他们无论男生女生,似乎都对各类大牌明星球星如数家珍,及其关注别人的穿衣打扮,对名牌服饰和收藏爱好执着地近乎疯狂——和她同等资历的培训生,居然敢花掉近一个月薪水去买一个在她看来像菜篮子一样的所谓的名牌包包,然后每天拮据度日。
    他们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从不直接回家或宿舍,都要去各类娱乐场所消遣。而在林琳来说,如果没有特别的应酬,业余时间是要用来看书做家务或陪母亲聊天的,现在母亲不在身边,她所做的事情就是上网研究各种业界的资料,学习已经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不可分割也从未间断,一旦停止她就不知该把时间花在哪里。
    在酒吧里喝着昂贵的饮料,闻着污浊的空气,耳朵还要饱受噪音污染,她看不出哪里得到了“放松”,曾被强拉进去一次,她如坐针毡,觉得一分钟都难以忍受,从此再不涉足类似场合,也因此显得颇不合群。
    林琳的几件套装都是毕业找工作的时候添置的,其余几个女孩子研究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牌子,最后只得夸道:“衬得lin的身材那么好,肯定很贵啦。”林琳心道北京郊区密云县服装厂生产的,你们听说过才有鬼!不过在拿到薪水之后还是赶紧添置了几件像样的衣物,现在不比当初,如果天天穿同样的衣服,人家就算不说你寒酸,也会认为你夜不归宿。
    尽管不太合群,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也从来都不会乏人问津,上午的课程结束后,来自新加坡的安迪问她:“一起吃午饭?他们说隔壁那家茶餐厅不如西边那条街的好吃,介不介意多走几步路?”因为课堂上和平时的交往中林琳都是讲英语,他也就习惯性的用英语发问。
    反正都是类似的食物,林琳吃不出有什么不同,不过初来乍到她还不习惯拒绝别人的邀请,于是就点头同意了。
    安迪似乎对她感到很好奇,等着上菜的功夫还不忘发问:“你是在英国长大?还是在那里读的书?你的英音很标准。”
    林琳略感好笑地摇摇头:“我从出生到来这里之前,从来没去过英国。”这句话用的是标准纽约腔,看着安迪一愣,她笑了一下后继续低头吃饭。
    林琳曾经因为发音不准被同学嘲笑,那是因为她的启蒙老师就是那么读。上大学后咨询发达了,她就找来各种资料苦练发音,本身模仿能力强,加上后来做翻译的锻炼,本科毕业的时候,基本上已经能见英国人说英音,见美国人说美音,有一次演英文短剧,她模仿印度人发音,把英国的外教逗得捧腹大笑,连声称赞:“天才,天才!”
    谢绝安迪为她付账的好意,林琳给他一半的餐费,在这个地方,如果双方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意愿,还是分清楚一点的好。
    林琳的室友苏,是个典型的香港女孩子,父母都已经移民加拿大,她则因为工作而独自来港,因为在港的房产都已经变卖,才不得不和林琳一样住宿舍。
    说到这里的女孩子爱玩,苏绝对是个中翘楚。每天林琳都要看书到12点左右,却从来没有等到她回来过。有几次甚至是睡醒一觉出去上厕所的时候,才看到她烂醉如泥地摊在客厅的沙发或地板上。好在林琳力气够大,能半抱半拉地把她送回房安置在床上,有时还能听见含糊不清的梦呓:“别拦着我,再给我一杯。”或英语或粤语,有一次甚至还冒出了法文。
    然而无论头天晚上如何,第二天一觉醒来,冲个澡之后,她都能神采奕奕地继续工作学习,就是经常会发出这样的叫声:“谁昨天偷打我了,怎么腿上紫了一块儿?”又或是:“我新买的项链哪儿去了?”最离奇的还有:“我包里的保险套怎么少了一个?这个也有人偷?”
    开始的时候,林琳每天都心惊肉跳,后来时间长了发现苏除了爱玩之外人还不错,业务能力也强,并且从来没有带乱七八糟的人回宿舍过,也就见怪不怪了,夜里还养成了起夜的习惯,顺便把不知躺在什么地方的苏弄回到床上。
    最好玩的是,苏这样一个人,居然还是基督教徒,每周日去教堂做礼拜,然后晚上继续醉生梦死。林琳不知道基督教的教义教规如何,但相信哪一个宗教也不会鼓励教徒纵欲,因此暗地里她戏称苏为“间歇教徒”。
    跟苏同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在清醒的时候根本看不到人,厨房客厅卫生间基本相当于林琳独享,有空的时候,她就可以自己动手做些顺口的饭菜,跟吴未通电话的时候也不用顾忌有旁人在场。
    可以说她的培训生活是规律而平静的,但很快这种平静就被来港开会的丁逸打破,还有因之而出现的纪天恒。
    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在这钢筋水泥林立的异乡,看到丁逸那么明艳熟悉的笑脸,林琳顿时觉得空气都温暖起来。
    纪天恒也今非夕比,已经长成身长玉立的少年,自告奋勇为两位女士拎包打杂。林琳看着他就想起那段逝去的青葱岁月,忍不住对丁逸感慨:“岁月催人老,天恒都这么大了,我们想装年轻都不可能。你有夫有子自然不怕老,我却到现在都一事无成。”
    丁逸闻言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这么乐意当黄脸婆吗?我还羡慕你无拘无束呢。再说你都工作了,虽说是培训,但结束后马上就能学以致用,我这书还不知读到啥时候呢。整日里实验室待着,眼见要跟社会脱节。”<br/